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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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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工作受到北京市中关村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的联合支持,联合发布了《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实施试行办法》,依据《中关村科技园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各类产学研结合项目和挂牌实验室进行补贴。资助方向与国家战略目标、国家重点科技项目高度一致。
对各类挂牌开放实验室与北京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产学研合作的项目进行的申报受理、评审、推荐等工作。
目前中关村开放实验室专项补贴项目分检测类项目、技术攻关类项目与中关村开放实验室重大产业化项目三类进行申报。每年进行1-2次集中受理企业与实验室申报的中关村开放实验室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材料。
为园区企业提供的检测类服务项目以中关村开放实验室为主体进行申报。为园区企业提供的技术攻关类项目与中关村开放实验室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以园区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
企业与实验室申报的检测类服务项目与技术攻关类项目在北京民协受理,并分领域进行专家评审与终审,通过后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批准。(给予申报项目不超过已发生合同金额的50%,单项最高不超过10万的资助额度)
企业申报的中关村开放实验室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在北京民协受理,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评审与批准。(给予申报项目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20%,单项最高不超过500万的资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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